長期失業者定義 - 長期失業者認定 - 二度就業婦女定義

TWD 57.76
數量:

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事件(10933)

五、長期失業者: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,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,並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。」

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-判解函釋

全文內容:一、依就業服務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2 條第5 款,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 年以上,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 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6 個月以上,並於最近1 個月內 

革命前夕》好吃懶做所以長期失業?一個必須打破的迷思

我國就業服務法第2條第5款,對長期失業做了定義:「長期失業者: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,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,並於 

就業服務法第2條

沒有這個頁面的資訊。瞭解原因

「獨力負擔家計者」及「長期失業者」參考認定原則問與答

答:所稱「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」,係指自失業者至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辦理資格認定之日起算,依就業服務資訊系統或勞保局電 子閘門查詢勞工保險加退保,核計至少前1年未參加 4 頁

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

職涯未定位. 長期失業者有明顯的就業市場迷思障礙,亦即不瞭解個人職涯發展與自身條件與能力,. 對自身就業狀況無法完整掌握,惟有透過就業服務的「深度就業諮商輔導服務」, 

下載